B-SIDELABEL服務條款 台湾

SIDELABEL服務條款

本服務條款旨在規定您使用株式會社B-SIDE LABEL(以下簡稱「本公司」)提供的「B-SIDE LABEL」服務(以下簡稱「本服務」)時的相關内容。請於同意本條款後,開始使用本服務。

第1條(定義)

 本條款使用名詞的定義如下所示。

1)本服務

本公司所營運的應用程式服務「B-SIDELABEL」及相關服務。

2)本網站

刊登本服務內容的網站(包含bside-label.com在内的網站)。

3)用戶

所有使用本服務的人士。

4)註冊用戶

已完成本網站用戶註冊的人士。

5)ID

為使用本服務,註冊用戶個別持有的專屬字串。

6)密碼

與ID對應的,由註冊用戶個別設定的密碼。

7)個人資料

住址、姓名、電子郵件地址等可特定個人的資料等台灣個人資料保護中規定的個人資料

8)注冊資料

註冊用戶於本網站所登錄資料的統稱(不包含投稿內容)。

9)智慧財產

發明、新型、設計、著作物等人類創造性活動的產物(包括具產業利用可能性的自然法則或現象的發現或闡明),以及商標、商號等可識別用於商業活動的商品或服務的標誌、營業秘密、及其他對業務活動有益的技術或營業資料。

10)智慧財產權

專利權、新型專利權、品種權、設計專利權、著作權、商標權等及其他智慧財產相關法律規定的權利或受法律保護利益所相關的權利。

第2條(本條款的同意)

  • 用戶應於同意本條款後,方可使用本服務。
  • 當用戶將本服務下載至智慧型手機或其他資訊終端設備,並同意本條款時,即視為用戶與本公司間已成立依本條款規定的使用契約。
  • 若用戶為未成年人,請於取得監護人或其他法定代理人的同意後使用本服務。
  • 若未成年用戶於未獲法定代理人同意的情況下,偽稱已獲同意或虛報年齡佯裝成年使用本服務,或使用其他欺騙手段使他人誤信其具有完全行為能力的,與本服務相關的一切法律行為皆不可撤銷。
  • 於同意本條款時為未成年的用戶,若於成年後繼續使用本服務,則視為其已追認所有與本服務相關的法律行為。

第3條(著作權、商標權及智慧財產權)

  • 本服務及本網站上所有圖像、文字、設計、標誌、影音、程式等作爲著作權、商標權及其他智慧財產權的對象的相關權利,均歸屬本公司所有或已獲第三方授權使用。

無論目的為何,若發現有任何未經許可擅自複製、轉載、二次利用本網站全部或部分內容,或其他違反國內外著作權法、商標法及其他智慧財產權相關法律的行為,本公司將採取法律途徑予以制止,並請求賠償因此所產生的損害。惟第三條正文所規定的情形不在此限。

  • 用戶透過本服務勳章功能所創作的勳章,包含透過定制功能所製作的勛章,其著作權均歸屬本公司所有。但因該勳章具高度創作性而使勛章著作權歸屬於用戶時,用戶仍應無償且無限期授權本公司及集團公司為本服務的營運、改良、外部網站廣告以及本公司及集團公司的業務目的,於國内外範圍內使用該勳章(包含但不限於重製、公開傳輸、展示、翻譯、改編以及其他法定使用行為),並結合該使用對投稿內容進行部分修改、刪減等調整,且用戶不就前述本公司及集團公司的使用行使著作人格權等權利。
  • 用戶保證其於本服務的使用中所投稿或上傳的文章、圖片、影音等(以下簡稱「投稿內容」)未侵害任何第三方的包含智慧財產權、隱私權、肖像權及其他人格權在内的一切權益,且不違反法律規定。用戶僅可透過本服務進行發表或上傳自身擁有著作權等必要智慧財產權,或已取得權利人必要授權的文章、圖片及影音等資料。本公司無事先審查用戶的投稿內容的義務。
  • 用戶向本服務投稿的投稿內容的智慧財產權仍歸該用戶所有。惟用戶應無償且無限期授權本公司及集團公司,為本服務的營運、改良、外部網站廣告以及本公司及集團公司的業務目的,於國内外使用該投稿內容(包含但不限於重製、公開傳輸、展示、翻譯、改編等法定使用行為),並結合該使用對投稿內容進行部分修改、刪減等調整,且用戶不就前述本公司及集團公司的使用行使著作人格權等權利。

4條(本條款的變更)

  • 當本公司認定因本服務相關實際情況、社會經濟情勢的變動、稅制或法律的修訂,或其他各種情況的變化等事由,有必要變更本條款內容時,本公司可對本條款的内容進行修訂。
  • 本公司於修訂本條款時,將依本公司所定方式,於修訂內容生效日三十日前通知用戶。
  • 本條款修訂的效力自本公司依前項完成通知的時起三十日後生效。

5條(會員入會手續)

  • 希望申請加入本服務者(以下稱「申請人」)須在同意本條款後,依本公司規定的方式向本公司提供必要的注冊信息,並向本公司提出加入本服務的申請。
  • 申請人於本公司同意其申請並完成帳號(ID)註冊後,即成為註冊用戶。
  • 本公司將以電子郵件方式向註冊用戶告知聯絡事項、廣告及其他相關資訊,敬請預先知悉。
  • 如申請人符合下列任一情形,本公司可能會依自身判斷不予同意其入會申請:
  • 申請人未依照本公司規定的方式提出入會申請。
  • 申請人曾因違反本條款或本公司其他相關使用條款而收到退會處分。
  • 本公司判斷申請人以不正手段進行註冊。
  • 申請人以本人以外的資料進行注冊。
  • 本公司判斷申請人本人或與其具有相當關係的人屬於暴力團、暴力團關係企業、企業敲詐者或其他類似者或者其成員(以下統稱「反社會勢力」),或為反社會勢力實質參與經營的法人的相關人士。
  • 本公司判斷申請人透過資金提供等方式,協助或參與反社會勢力的維持、運作或經營等與反社會勢力有任何往來或關與。
  • 曾受第7條規定的處置。
  • 其他本公司判斷為不適當的情形。

6條(帳號管理)

  • 用戶應自行負責妥善管理與本服務相關的帳號,並不得將帳號提供予第三方使用,亦不得出借、轉讓、變更名義或買賣等。
  • 本公司得視以帳號進行的本服務使用行為為該帳號所屬的註冊用戶本人所為,因該使用行為所產生的一切結果及相關責任,均由該註冊用戶自行承擔。
  • 如因帳號遭不正使用而致本公司或第三方受有損害時,用戶應就該損害賠償本公司及第三方。
  • 帳號管理由用戶自行負責,因注冊資料不正確或為虛假資料而致用戶遭受任何不利益或損害,本公司不負任何責任。
  • 如用戶發現注冊資料遭竊用或被第三方使用,應立即通知本公司,並依本公司指示處理。本公司接到前述通知後,將迅速停止該帳號與本公司間的交易處理及帳號使用。

7條(個人資料等的處理)

關於個人資料及用戶資料,根據本公司另行制定的「隱私權政策」予以適當處理(https://bside-label.com/about/policy)。

8條(禁止行為)

本公司禁止用戶在使用本服務時從事下列行為。如本公司認爲用戶有違反禁止事項或本條款規定的其他情形時,本公司可不經事前通知,採取刪除其所發布的內容,限制其全部或部分本服務的使用,或予以退會處分等本公司認為必要的措施。

1)侵害本公司或第三方的智慧財產權的行為;

2)損害或不當貶損本公司或第三方的名譽、信用,或進行不當歧視、誹謗中傷的行為;

3)侵害或可能侵害本公司或第三方的財產的行為;

4)對本公司或第三方造成經濟損失的行為;

5)對本公司或第三方施以威脅的行為;

6)使用或誘發使用電腦病毒或其他有害程式的行為;

7)對本服務所使用的基礎設施設備造成過度負荷的行為;

8)本網站的伺服器、系統或安全性的攻擊;

9)試圖以本公司所提供介面以外的方式訪問本公司服務的行為;

10)同一用戶取得多個用戶 ID 的行為;

11)在本服務上發布或傳送含有下列用語或本公司認定含有下列用語的內容的行為:

    • 過度暴力的用語;
    • 露骨的性的用語;
    • 涉及種族、國籍、信仰、性別、社會地位、門第等的歧視性用語;
    • 引誘或助長自殺、自殘行為或藥物濫用的用語;
    • 其他含有反社會內容並使他人感到不適的用語;

12)以下内容為目的的行為,或本公司認爲以以下内容為目的的行為:

  • 以營業、宣傳、廣告、招攬或其他以營利為目的的行為(經本公司認可者除外);
  • 以性行為或猥褻行為為目的的行為;
  • 以對其他用戶進行騷擾或誹謗中傷為目的的行為;
  • 以使本公司、本服務的其他用戶或第三方蒙受不利益、損害或不適為目的的行為;

13)宗教活動或招攬加入宗教團體的行為;

14)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的行為;

15)除前述各款外,本公司認定為不適當的行為。

9條(免責事項)

  • 本公司對本網站的資訊刊載盡審慎注意,但對其正確性、有用性、完整性等不作保證。
  • 除本公司故意或過失外,本公司對於因本服務內容的變更、中止或終止所生的任何損害不承擔責任。
  • 本公司與用戶使用本服務的使用環境沒有任何關聯,亦不負任何責任。
  • 本公司不保證本服務符合用戶的特定目的,或具備用戶所期待的功能、商品性、價值、正確性或有用性;亦不保證用戶使用本服務符合用戶適用的法律法規或業界內部規範,或本服務不會有任何缺陷。
  • 本公司對提供本服務所使用的系統採取合理的安全措施,以防止資訊外洩或非法訪問,但是本公司不保證本服務可適用於所有資訊終端,且用戶已瞭解因使用本服務的資訊終端的系統更新等因素,本服務可能發生無法正常運作的情形。本公司並不保證本公司進行程式修正後,必然可完全排除此類情形。
  • 用戶已瞭解因 App StoreGoogle Play 等服務平台的使用條款或營運政策變更,本服務的全部或部分功能可能遭到限制。
  • 除本公司故意或過失外,本公司對於用戶因使用本服務而直接或間接產生的任何損害不負賠償責任。
  • 除本公司故意或過失外,本公司對於因本服務用戶或第三方發生的機會損失、營業中斷或其他任何損害(包括間接損害及所失利益)概不負責。
  • 如因本公司的過失(不含重大過失)導致用戶發生損害時,無論是不履行債務、不法行爲或其他原因,本公司僅就用戶因該行為所生的直接且通常可預見的損害負責,賠償金額以上述損害發生當月用戶支付予本公司的使用費用總額為上限。
  • 除本公司故意或過失外,對於用戶與其他用戶間所生的紛爭或糾紛,本公司不負責任。即使雙方發生爭議,應由當事人自行負責解決,不得向本公司提出任何主張。
  • 如用戶因使用本服務對其他用戶造成損害,或與第三方發生紛爭時,用戶應自行承擔費用與責任進行賠償或處理,不得使本公司蒙受任何不利益或損害。
  • 如因用戶的行為導致本公司遭第三方提出損害賠償等請求,用戶應自行承擔費用(含律師費)與責任進行解決。如本公司已向該第三方支付賠償金,用戶應向本公司賠償本公司因此所支出的全部費用(含律師費及所失利益)。
  • 如因用戶使用本服務致本公司受到損害,用戶應自行負擔費用與責任向本公司賠償(含訴訟費用及律師費)。

10條(商品的購買與販售)

  • 本公司向顧客發出訂單內容確認的電子郵件時,即視為就該商品等的買賣契約已成立。
  • 前述買賣契約的內容為本公司網站(WEBSHOP)內「付款方式」、「配送方式」、「依據特定商取引法的表示」等使用指南的規定。如存在本公司規範所規定的事由,本公司可取消、解除買賣契約或採取其他適當的措施。

本公司的商品如須海外寄送,請參閱 WEBSHOP 內的 International Shippinghttps://shop.bside-label.com/pages/international-shipping)。

  • 如收到的商品與訂購內容不符或者商品有破損或瑕疵,於商品到貨後七日內提出申請的,本公司將依規定接受退貨或換貨。詳情請參閱 WEBSHOP 內的「關於配送」。
  • 無論前項如何規定,顧客於商品到貨後七日內,基於任何理由提出退貨者,本公司亦將依規定受理。但如屬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第1項所定合理例外情況的不得退貨。此外,如商品或包裝因超出必要檢查的合理範圍而遭破壞、毀損,則可能影響退貨或退款的處理:
  • 易腐敗、保存期限短或於解約時即將逾期的商品
  • 依消費者要求所進行的客製化產品或服務
  • 報紙、期刊或定期刊物
  • 消費者已開封的音訊、影像商品或電腦軟體
  • 非以實體媒介提供的數位內容,或提供後即完成的線上服務(僅限消費者事前同意者)
  • 已開封的個人衛生用品
  • 國際航空旅客運送服務

11條(點數的發放)

  • 本公司將依據商品的購買、於實體店鋪進行簽到等本公司所規定的買賣和使用服務的行為,向用戶發放相應的點數。
  • 點數的使用方式:於本公司營運的實體店鋪消費時,用戶須於結帳時主動告知;於網路商店消費時,則應依規定程序於結帳前表示行使點數的意願。

12條(點數合併的禁止)

1.  用戶不得將累積的點數於用戶間進行共用、合併、贈與、租借、出質及轉讓。

2.  若以單一個人名義重複註冊會員,用戶不得合併各終端裝置所屬之點數。

13條(點數失效或取消)

符合下列任一情形時,用戶的部分或全部點數將自動或經本公司操作失效或取消。對於失效或取消之點數,本公司不提供任何補償,亦不承擔任何責任:

1)本公司依第7條規定停止用戶服務時;

2)向本公司提交的資料存在虛假記載、誤記或不正表示時;

3)用戶以不正手段獲取里程或購物點數時;

4)用戶違反本服務條款時;

5)其他經本公司判斷取消授予用戶的點數乃妥當時;

6)刪除用戶ID時。

15條(稅金及手續費)

因使用點數而產生的稅金及相關附帶費用,均由用戶自行負擔。

16條(廣告的刊登)

用戶理解並視為同意本服務可能包含各類廣告,且本公司可能刊登各類廣告。本服務所刊登廣告的形式與範圍由本公司隨時調整變更。

17條(禁止權利轉讓)

  • 用戶未取得本公司事前書面同意,不得將基於本條款的法律地位、權利或義務的全部或部分轉讓予任何第三方。
  • 本公司可依其裁量,將本服務的全部或部分轉讓予第三方。在此情況下用戶就本服務所享有的一切權利(包含其用戶賬號)將於所轉讓權利的範圍內一併移轉予受讓人。

18條(可分性)

即使本條款的任何條文或其一部分依消費者契約法或其他相關法律被認定為無效或無法執行,其餘規定及被認定為無效或無法執行之規定中其餘有效部分仍繼續具有完全法律效力。

19條(本公司的聯絡方式)

用戶就本服務對本公司進行聯絡或咨詢的,應透過本服務或本公司所營運網站內適當位置所設置的問卷提交,或依照本公司另行指定的方式進行。

20條(準據法與管轄法院)

  • 本條款的有效性、解釋及履行,應以日本法律為準據法,並依日本法律進行解釋。
  • 本公司與用戶間因本服務所生的一切爭議(包含法院的調解程序),應依訴訟標的金額,分別由東京簡易裁判所或東京地方裁判所作為第一審的專屬合意管轄法院。

21條(其他事項)

  • 本公司的名稱、登記地址、聯絡地址、代表人、電話號碼及電子郵件地址如下:

名稱:株式會社BSIDELABEL

登記地址:日本大阪府大阪市中央區本町二丁目6-11大一大樓8樓

聯絡地址:日本東京都杉並區阿佐谷二丁目14-4 -2大樓5樓

代表人:黑崎 裕一郎

電話號碼:(+8103-6383-2515

電子郵件地址:info@bside-label.com

  • 本條款存在疑義時,應作有利於用戶之解釋。
  • 於【本服務的交易頁面及商品交易頁面】所顯示的商品名稱、價格、內容、規格、型號及其他相關資訊皆構成本公司與用戶間契約的一部分。
  • 用戶及本公司同意以電子文件作為契約的表示方式。
  • 申訴受理窗口及聯絡方式如下:

服務相關諮詢與申訴窗口

株式會社 B-SIDELABEL 問詢窗口

電子郵件:info@bside-label.com

2025年 3月18日  施行